“4年了,我的草料款終于要回來了……”當事人吳某激動地說。近日,石嘴山市惠農區法院紅果子法庭調解一起涉農買賣合同糾紛,被告當場履行義務。
4年前,吳某出于信任將草料賒銷給常某,雙方約定一次性付清全部草料款。后常某支付了1萬元草料款,剩余1000元以各種理由推脫,吳某訴至法院。
承辦法官閱卷后發現吳某提供的常某地址不詳且電話一直無人接聽,雖然案件標的不大,但送達難度高,如采取公告送達會增加當事人的訴訟成本。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吳某了解情況,并在吳某的帶領下在簡泉農場山邊找到常某。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,擺明事實證據,耐心釋法明理。經過承辦法官的反復溝通和耐心調解,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,常某向吳某誠摯地表達了歉意,吳某當場收到常某給付的8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