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一方當事人家里到司法所,再到另一方當事人家里,往返近100公里。對于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、靈武市郝家橋鎮(zhèn)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金光明來說,雖然勞累,但看到雙方當事人在協(xié)議書上簽字,再辛苦也值得。
2022年12月,吳某向馬某購買32頭奶牛,共計76.8萬元。12月,雙方合伙做生意,馬某出資后因故退出合作,雙方協(xié)商由吳某獨自經營,吳某支付51萬余元轉讓款。此后,吳某又多次向馬某借款,共欠馬某135萬元,吳某向馬某出具借條,約定今年3月1日前還清,然而截至9月只還了35萬余元,還有99萬余元沒還。
馬某多次要求吳某支付剩余欠款,吳某表示無力償還,雙方為此發(fā)生糾紛,到郝家橋鎮(zhèn)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“別激動,吵解決不了問題,先把事情說清楚,咱們一起想辦法解決?!?/p>
“欠款金額雙方都認可,問題是怎么還款,你也了解對方的情況,資金都投到牛場了,沒有辦法一下子全部還清,你同意分批還嗎?”
“不管怎樣是你失約在先,現在你要拿出誠意來,讓人家看到你想解決問題的態(tài)度……”
金光明來來回回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,經過多次調解,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:馬某減免吳某9萬余元,但吳某必須于2025年10月18日前償還90萬元;欠款分兩部分償還,吳某的養(yǎng)牛場作價85萬元抵頂給馬某,剩余部分吳某直接支付。2年內吳某如果全額還清馬某欠款,馬某將養(yǎng)牛場歸還。
“這份調解協(xié)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,對內容沒有異議的話就簽字生效了。協(xié)議生效后,案結事了,雙方承諾不能再因這個事情發(fā)生矛盾……”這樣的話,每次促成協(xié)議達成金光明都要重復。
“調解工作兼容情理與法,就像一件雕塑,先要設計好方案,再一點一點去雕刻,調解需要一步一步去攻心。”調解中,金光明認真分析案情,設身處地地為當事人著想,給雙方搭建對話的橋梁,引導雙方對話與交流,這也正是他一直以來的“調解秘笈”。
楊某與李某育有一子一女,去年底,雙方因感情破裂離婚,法院判決女孩由女方撫養(yǎng),男孩由男方撫養(yǎng)。由于楊某對孩子照顧不周,雙方多次就男孩的撫養(yǎng)、教育問題發(fā)生爭執(zhí)。
金光明了解情況后,分別向雙方確認真實意思,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:男孩和女孩都隨李某生活,雙方不再激化矛盾,降低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。
有著退伍軍人和人民調解員的“雙重身份”,金光明用自己的“辛苦指數”換取群眾的“幸福指數”。2019年以來,他共調解案件300余件,調解成功率達95%以上。